浙江绿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8-09-10 10:21:50
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4日裁定受理浙江绿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,并指定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破产管理人。管理人将勤勉尽职,忠实执行职务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等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。
管理人将在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www.jianhulawyer.com及时发布或公告上述有关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相关信息,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。
2018年9月10日
附:
债权申报资料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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